縣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延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強招標投標監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我縣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管理工作,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投標工作實施范圍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二、嚴格按要求進行項目前期手續辦理
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以下項目審批程序進行辦理:一是要在自然資源局取得建設項目用地意見(選址意見書),并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審查;二是在審批局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初步設計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三是同時要在自然資源局完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并同步辦理施工圖審查;四是項目預算書經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財政評審之后,到縣審批局履行項目審批手續;五是在自然資源局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到縣住建局招標辦進入項目招投標程序。
項目前期手續辦理中,嚴禁邊設計、邊招標、邊施工的“三邊工程”發生;手續不完善,資料準備不充分,施工圖設計未完成的項目不得進入審批程序;嚴禁以工期緊、工程情況特殊為由規避簡化招標程序。
三、各單位(機構)工作職責
縣住建局:依法必須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和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全部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負責對招標項目評標專家的抽取、監督和管理,對招標代理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招標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受理涉及招標投標工作中的舉報和投訴案件,加大對設定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投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招標項目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執法監督。堅決實施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代理人員實名制。
縣行政審批局:積極與各相關部門溝通,嚴把審批關,完善監管體系,從源頭上控制。會同財政等部門,強化對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的審核,未落實資金來源的不得審批。重大設計變更應先經規委會同意審定后,由項目建設單位報縣審批局批準后實施;建設內容調整應及時報縣審批局審批(其中調整額較大的要報請縣政府常務會議批準),項目總投資方可按調整后的概算執行。未經批準的重大設計變更、建設內容調整和概算調整,一律視計劃外工程,不追加投資計劃,不予綜合驗收。
經發局:嚴格控制年度投資計劃,對于資金到位不足70%的項目,不得列入年度投資項目計劃。
財政局:嚴把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使用及其監督管理、工程預算審查關,嚴肅查處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h財政負責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標項目的預算投資額進行評審。會同有關部門對施工過程中的設計和工程量變更、新增工程價款結算進行評審認定;嚴格按招標合同對項目建設資金進行管理,參與招標項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
審計局:縣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審計監督,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變更和新增工程造價進行審計確認。進行竣工決算審計時,首先應當審核工程變更審批手續是否完善、審查工程變更是否合理、審查工程變更單價、工程量是否正確,審計時應審核設計變更價款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嚴格按照要求出具審計報告書。
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實行承諾制,強化主體責任,確保建設項目應招盡招,規范有序推進,不未招先建。
中介機構:招標代理機構是中介機構,由招標人自行選擇,但代理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并要求代理公司在黃龍縣開展業務,需要在黃龍縣招標辦進行備案,并需要代理人員實名制。
四、加強市場監管,實現“兩場”聯動
招投標監管部門和標后工程建設相關行政監管部門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大相關市場主體的違法違規、失信成本。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相互配合,實現招投標市場和標后工程建設市場“兩場”聯動,放大監管效應。通過嚴格監管,倒逼市場行為的規范,有效遏止違法違規行為的蔓延勢頭。
強化招投標市場監管。招投標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全過程監管。對標前、標中、標后涉及工程招投標的信訪舉報、投訴,要認真受理,并做到有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形成查處的高壓態勢。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移送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加強標后工程項目的跟蹤,聽取各方特別是建設單位的意見和建議,注重研究分析階段性市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對策措施,不斷提高招投標監管水平。
強化標后工程建設市場監管。工程建設相關行政監管部門要建立對標后建設市場常態的監督檢查和協調處理機制。特別要提前介入對中標的項目經理(建造師)等人員的到崗到位情況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假借資質等問題,并堅決依法依規處理。對建設單位就建設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調處,對其他涉及建設市場方面的信訪舉報,要高度重視,嚴肅查處。
黃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