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裝飾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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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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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設廳關于頒發安徽省建筑、裝飾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
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通知
各建設、施工及工程造價咨詢等單位:
現將省建設廳《關于頒發安徽省建筑、裝飾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通知》(建定[2008]25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2009省計價定額綜合單價從2010年1月1日起在我市執行。2010年1月1日前已招標或已簽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規定執行。
二、2009省計價定額綜合單價與2005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配套使用,適用于工程量清單計價,作為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
三、執行2009省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建筑、裝飾裝修和安裝工程不再區分工程類別。
四、依據2008國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施工承包單位在編制投標報價時,其編制、審核人員需具有造價員或造價師執業資格的人員簽字蓋章,不再要求必須具備造價師資格人員審核簽字蓋章。但在編制、審核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審核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時,必須具備造價師資格的人員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五、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市建設標準定額站反映。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省建設廳文件:建定[2008]259號
關于頒發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
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管局(處),省直有關廳局:
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簡化工程量清單計價,貫徹國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我們組織編制的“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計價定額綜合單價”(以下簡稱綜合單價),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綜合單價為“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依據”的組成部分,內容包括:
1.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計價定額綜合單價。
2.安徽省安裝工程(常用冊)計價定額綜合單價。
二、本綜合單價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工程量清單計價,包括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綜合單價與2005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dbj/t-206-2005)配套執行(具體貫徹實施意見詳見附件)。
四、各市在貫徹執行中,如有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向省造價管理總站反映。
附件:關于貫徹執行“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實施意見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關于貫徹執行“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
計價定額綜合單價”的實施意見
一、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計價定額綜合單價(以下簡稱綜合單價),適用于工程量清單計價,作為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也是工程量清單計價、清標、工程成本價界定的依據。
二、本綜合單價與2005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dbj/t-206-2005)配套使用。
三、根據本綜合單價編制的招標控制價應在招標時公布,不應上調或下浮,招標人應將招標控制價及有關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查。
四、執行本綜合單價計價的不再區分工程類別。
五、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執行本綜合單價的,按下列表格填寫,2005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和“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計算表”不再使用。
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
工程名稱: 第 頁共 頁
項目編碼 | 項目名稱 | 計量單位 | |||||||||
清單綜合單價組成明細 | |||||||||||
定額編號 | 定額名稱 | 定額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合價(元) | ||||||
人工費 | 材料費 | 機械費 | 綜合費 | 人工費 | 材料費 | 機械費 | 綜合費 | ||||
人工單價 | 小計 | ||||||||||
元/工日 | 未計價材料費 | ||||||||||
清單項目綜合單價 | |||||||||||
材料費明細 | 主要材料名稱、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合價(元) | ||||||
其他材料費 | |||||||||||
材料費小計 |
六、采用本綜合單價進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費用構成和計算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費包括定額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和綜合費,其中綜合費包括二次搬運費、已完工程設備保護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工程定位復測、點交、場地清理費、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
(二)措施項目清單費:主要為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費。澆筑混凝土模板及支撐費、腳手架費應列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費中。施工組織措施項目清單費,其通用項目已列入綜合單價。具體措施項目可依據本綜合單價,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確定。
(三)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和稅金: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1.安全文明施工費,主要包括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措施費、臨時設施費,按規定單列。
2.規費主要包括工程排污費、社會保障費(包含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
3.稅金,主要包括稅費(含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四)本綜合單價未考慮風險因素,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明確風險內容及范圍(幅度)。
對于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策出臺導致工程稅金、規費、人工費發生變化,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根據上述變化發布政策性調整,承包人不應承擔此類風險,應按照有關調整規定執行。
對于因市場價格波動,材料價格和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風險,分擔原則是:主要材料價格變化在5%以內(包括5%),由承包人承擔,5%以外可依據各市材料價格信息按實調整;施工機械使用費價格變化在10%以內(包括10%),由承包人承擔,10%以外依據安徽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結合市場信息價按實調整。
其他風險因素由承包人在工程計價時考慮,一并進入綜合單價。
(五)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及安裝工程(常用冊)造價計算程序,見下表。
工程造價計算程序表
序號 | 費用項目 | 計算方法 | ||
一 |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費 | 其中 | 1.定額人工費 2.定額機械費 | ∑(分部分項工程量 ×綜合單價) |
二 | 措施項目清單費 | (一)+(二) | ||
(一) 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 單費 | 其中 | 3.定額人工費 4.定額機械費 | ∑(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 ×綜合單價 | |
(二)施工組織措施項目清單費 (安全文明施工費) | ∑(1+2+3+4)×費率 | |||
三 | 其他項目清單費 | 按清單計價要求計算 | ||
四 | 材料與機械差價 | 5+6 | ||
其中 | 5.材料差價 | ∑(材料用量×材料單價差價) | ||
6.機械差價 | ∑(機械臺班用量×機械臺班單價差價) | |||
五 | 規費 | (1+3)×規定的相應費率 | ||
六 | 稅金 | (一+二+三+四+五) ×規定的稅率 | ||
七 | 工程造價 | 一+二+三+四+五+六 |
七、凡此前規定與本意見不同的,以本意見為準,未作新的規定的,仍執行原規定。